江蘇省2015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相關工作的安排通知
經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研究決定,現將江蘇省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參與。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會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業(yè)務部門共同負責,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負責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資格終審工作。
二、時間安排與考區(qū)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5月30日、31日,請各地嚴格按照《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置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3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試題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yè)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yè),試題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已取得某一專業(yè)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另一專業(yè)報名參加考試?荚嚭细窈蠛税l(fā)省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yè)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zhí)業(yè)專業(yè)類別的依據。此項考試按非滾動考試進行管理,名稱為“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增項)”,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報考人員須在報考當年通過應試科目。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四、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具備其他專業(yè)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二)已取得某一專業(yè)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報考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
(三)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二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或《一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并具有助理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業(yè)績突出,現擔任施工項目經理的人員,可選擇報名參加其中一個專業(yè)的《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可通過考評結合方式取得《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具體考評事宜另文通知。
(四)報考條件中的專業(yè)要求,本科學歷應按照專業(yè)對照表(見附件2)所列專業(yè)來確定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yè),其余學歷者報考所學專業(yè)應與本科學歷專業(yè)對照表所列專業(yè)相近。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按滿周年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從2014年12月開始,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駐寧的中央各部委直屬單位和省直各有關單位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間及相關信息詳見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具體情況請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聯系。
(二)網上報名軟件采用山東旗幟公司開發(fā)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管理,考前規(guī)則、網報規(guī)則將通過FTP平臺下發(fā)。
(三)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省直報名點(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要積極做好本地區(qū)此項考試的宣傳發(fā)動、報名資格初審等項考務組織工作。要將報名方式、網址等及時對外公布,做好報考人員的咨詢服務工作,使報考人員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四)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增項)”的人員,須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并按規(guī)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
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將有關材料送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接受資格審查,地點:南京市江東北路399號綜合辦公樓4樓410、411室(江蘇開放大學院內),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
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
(4)網上下載打印的2015年度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證件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專業(yè)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報考“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增項)”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2)網上下載打印的2015年度報名表(“相應專業(yè)〈增項〉”考生)(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證件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指定位置);
(4)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3.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二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或《一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參加“考評結合”考試的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2)網上下載打印的2015年度報名表(“考評結合”考生)(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證件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業(yè)企業(yè)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二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或《一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6)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新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檢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五)對于往年參加過考試的報考人員(“增項”和“考評結合”考試報考人員除外),報名時只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考信息,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不再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六)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各市和省直報名點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七)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委)進行資格初審后,應于2015年1月23日前將報名信息、報名匯總名冊(附件3)及新報考人員相關證明材料等按報考級別分類報送省人事考試中心。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
(八)5月20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相應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5〕232號、蘇財綜〔2005〕94號)精神,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務費,《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按每人120元標準收取考務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請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務必于報名結束后即將相應費用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七、教材征訂和考前培訓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用2014年版考試大綱,有關考試大綱和考試教材請報考人員到當地建筑書店等正規(guī)書店自行購買。鑒于考前培訓已社會化,請報考人員按照自愿原則選擇具有培訓資質、信譽良好、教學水平高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
八、其他事項
(一)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將值班電話于考前一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有關考務技術問題和報考資格條件的咨詢,請登陸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服務指南查詢聯系方式。
附件1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日期 | 工作計劃 | |||
2014年12月起 |
各市及省直報名點組織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 省直報名點網上報名時間及相關信息詳見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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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3日前 | 各市上報報考人員信息和匯總名冊、初審合格的新報考人員報名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 |||
3月10日前 | 各考區(qū)上報考點、考場安排情況 | |||
3月中旬 | 會同省住建廳進行資格終審 | |||
3月20日前 | 向住建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上報試卷預訂單 | |||
5月20日起 | 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 |||
5月29日 | 各考區(qū)領取卷(卡) | |||
考試時間 | 5月30日 | 上午 | 09∶00~12∶00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下午 | 14∶00~16∶00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5月31日 | 上午 | 09∶00~12∶00 |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 |
6月1日 | 各考區(qū)答題卡、紙送省 | |||
10月 | 省完成閱卷工作,確定合格標準,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2:專業(yè)對照表
分類 | 98年-現在專業(yè)名稱 | 93-98年專業(yè)名稱 | 93年前專業(yè)名稱 |
本 !I(yè)。üこ獭⒐こ探洕 | 土木工程 | 礦井建設 | 礦井建設 |
建筑工程 | 土建結構工程,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巖土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 ||
城鎮(zhèn)建設 | 城鎮(zhèn)建設 | ||
交通土建工程 | 鐵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橋梁工程 | ||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 ||
飯店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 | |||
土木工程 | |||
建筑學 | 建筑學 | 建筑學,風景園林,室內設計 | |
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 無線電物理學 | 無線電物理學,物理電子學,無線電波傳播與天線 |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生物醫(yī)學與信息系統 | ||
信息與電子科學 | |||
電子科學 與技術 | 電子材料與無器件 | 電子材料與元器件,磁性物理與器件 | |
微電子技術 | 半導體物理與器件 | ||
物理電子技術 | 物理電子技術,電光源 | ||
光電子技術 | 光電子技術,紅外技術,光電成像技術 | ||
物理電子和光電子技術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及應用 | 計算機及應用 | |
計算機軟件 | 計算機軟件 |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
軟件工程 | |||
計算機器件及設備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露天開采,礦山工程物理 | |
礦物加工工程 | 選礦工程 | 選礦工程 | |
礦物加工工程 | |||
勘察技術與工程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應用地球化學 | 地球化學與勘察 | ||
應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礦場地球物理 | ||
勘察工程 | 探礦工程 | ||
本 專 業(yè) (工程、工程經濟) | 測繪工程 | 大地測量 | 大地測量 |
測量工程 | 測量學,工程測量,礦山測量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地圖學 | 地圖制圖 |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機場工程 | |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 | 總圖設計與運輸 | ||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船舶與 海洋工程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藝及設備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
水利水電 工程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 |
水利水電工程 |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水工結構工程 |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陸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資源規(guī)劃及利用 | |
熱能與 動力工程 | 熱力發(fā)動機 | 熱能動力機械與裝置,內燃機,熱力渦輪機,軍用車輛發(fā)動機,水下動力機械工程 | |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 |||
熱能工程 |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電廠熱能動力工程,鍋爐 | ||
制冷與低溫技術 | 制冷設備與低溫技術 | ||
能源工程 | |||
工程熱物理 |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
冷凍冷藏工程 | 制冷與冷藏技術 | ||
冶金工程 | 鋼鐵冶金 | 鋼鐵冶金 | |
有色金屬冶金 | 有色金屬冶金 | ||
冶金物理化學 | 冶金物理化學 | ||
冶金 | |||
環(huán)境工程 | 環(huán)境工程 | 環(huán)境工程 | |
環(huán)境監(jiān)測 | 環(huán)境監(jiān)測 | ||
環(huán)境規(guī)劃與管理 | 環(huán)境規(guī)劃與管理 |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農業(yè)環(huán)境保護 | 農業(yè)環(huán)境保護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本 !I(yè) (工程、工程經濟) | 金屬材料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壓力加工 | 金屬壓力加工 | ||
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腐蝕與防護 | 腐蝕與防護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 | 無機非金屬材料,建筑材料與制品 | |
硅酸鹽工程 | 硅酸鹽工程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鉆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
油氣儲運工程 | 石油天然氣儲運工程 | 石油儲運 | |
化學工程 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石油加工,工業(yè)化學,核化工 | |
化工工藝 | 無機化工,有機化工,煤化工 | ||
高分子化工 | 高分子化工 | ||
精細化工 | 精細化工,感光材料 |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工業(yè)分析 | 工業(yè)分析 | ||
電化學工程 | 電化學生產工藝 | ||
工業(yè)催化 | 工業(yè)催化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生物化學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微生物制藥 | 微生物制藥 | ||
生物化學工程 | |||
發(fā)酵工程 | 發(fā)酵工程 | ||
本 專 業(yè) (工程、工程經濟) | 制藥工程 | 化學制藥 | 化學制藥 |
生物制藥 | 生物制藥 | ||
中藥制藥 | 中藥制藥 | ||
制藥工程 |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
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
城市燃氣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 ||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無線通信,計算機通信 | |
計算機通信 |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工程 | 無線電技術,廣播電視工程,電子視監(jiān),電子工程,水聲電子工程,船舶通信導航,大氣探測技術,微電子電路與系統,水下引導電子技術 | |
應用電子技術 | 應用電子技術,電子技術 | ||
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圖象傳輸與處理,信息處理顯示與識別, |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
廣播電視工程 | |||
電子信息工程 | |||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 | |||
電子與信息技術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 刑事照相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制造工程,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工程 | |
機械設計及制造 | 機械設計及制造,礦業(yè)機械,冶金機械,起重運輸與工程機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機械,紡織機械,儀器機械,印刷機械,農業(yè)機械 | ||
機車車輛工程 | 鐵道車輛 | ||
汽車與拖拉機 | 汽車與拖拉機 |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傳動及控制,流體控制與操縱系統 |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
機械電子工程 | 電子精密機械,電子設備結構,機械自動化及機器人,機械制造電子控制與檢測,機械電子工程 |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
林業(yè)與木工機械 | 林業(yè)機械 | ||
測控技術 與儀器 | 精密儀器 | 精密儀器,時間計控技術及儀器,分析儀器,科學儀器工程 | |
光學技術與光電儀器 | 應用光學,光學材料,光學工藝與測試,光學儀器 | ||
檢測技術及儀器儀表 | 檢測技術及儀器,電磁測量及儀表,工業(yè)自動化儀表,儀表及測試系統,無損檢測 |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
熱工計量測試 | 熱工計量測試 | ||
力學計量測試 | 力學計量測試 |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
檢測技術與精密儀器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繼電保護與自動遠動技術 | |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高電壓技術及設備,電氣絕緣與電纜,電氣絕緣材料 | ||
電氣技術 | 電氣技術,船舶電氣管理,鐵道電氣化 | ||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 電機,電器,微特電機及控制電器 | ||
光源與照明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工程管理 | 管理工程 | 工業(yè)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郵電管理工程,物資管理工程,基本建設管理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 |||
國際工程管理 | |||
房地產經營管理 | |||
工業(yè)工程 | 工業(yè)工程 | ||
相近專業(yè) | 航海技術 | 海洋船舶駕駛 | 海洋船舶駕駛 |
輪機工程 | 輪機管理 | 輪機管理 | |
交通運輸 | 交通運輸 | 鐵道運輸,交通運輸管理工程 |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汽車運用工程 | ||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 |||
自動化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工業(yè)自動化 | 工業(yè)自動化,工業(yè)電氣自動化,生產過程自動化,電力牽引與傳動控制 | ||
自動化 | |||
自動控制 | 自動控制,交通信號與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動控制 | ||
飛行器制導與控制 | 飛行器自動控制,導彈制導,慣性導航與儀表 |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生物醫(yī)學工程,生物醫(yī)學工程與儀器 | |
核工程與 核技術 | 核技術 | 同位素分離,核材料,核電子學與核技術應用 | |
核工程 | 核反應堆工程,核動力裝置 | ||
工程力學 | 工程力學 | 工程力學 | |
園林 | 觀賞園藝 | 觀賞園藝 | |
園林 | 園林 | ||
風景園林 | 風景園林 | ||
工商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
企業(yè)管理 | 企業(yè)管理 | ||
國際企業(yè)管理 | 國際企業(yè)管理 | ||
房地產經營管理 | |||
工商管理 | |||
投資經濟 | 投資經濟管理 | ||
技術經濟 | 技術經濟 | ||
郵電通信管理 | |||
林業(yè)經濟管理 | 林業(yè)經濟管理 | ||
其他 專業(yè) | 除本專業(yè)和相近專業(yè)外的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yè) |
注:本表按教育部現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新舊專業(yè)對照表》編制,共涉及“土建類、測繪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地礦類、材料類、電氣信息類、機械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生物工程類、化工與制藥類、工程力學類”等18類45個專業(yè),其中本專業(yè)36個,相近專業(yè)9個。
附件3(供新考生用)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名冊
填報單位(蓋章):職稱部門(蓋章):住建部門(蓋章):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 | 學歷 | 專業(yè)工作年限 | 職稱 | 職稱任職時間 | 報考科目 | 備注 |
合計人數 |
(供老考生用)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名冊
填報單位(蓋章):職稱部門(蓋章):住建部門(蓋章):
序號 | 姓名 | 原檔案號 | 學歷 | 專業(yè)工作年限 | 職稱 | 職稱任職時間 | 報考科目 | 備注 |
合計人數 |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名冊(相應專業(yè))
填報單位(蓋章):職稱部門(蓋章):住建部門(蓋章):
序號 | 姓名 | 原檔案號 | 學歷 | 專業(yè)工作年限 | 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取得時間 | 職稱 | 職稱任職時間 | 報考專業(yè) |
合計人數 |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名冊(考評結合)
填報單位(蓋章):職稱部門(蓋章):住建部門(蓋章):
序號 | 姓名 | 學歷 | 專業(yè)工作年限 | 《建筑業(yè)企業(yè)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二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或《一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取得時間 | 職稱 | 職稱任職時間 | 報考專業(yè) |
合計人數 |